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19-12-04  国资处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高我校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学校定于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20日开展全校范围内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

产权归学校所有的设备、家具、车辆、文物及陈列品等。

二、清查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借助现代化资产管理平台,教职工本人可在电脑、手机APP登录资产管理平台对名下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没有粘贴资产条码标签的资产,请到国资处补打资产条码标签并粘贴。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三、资产清查的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3日)

1、前期准备和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理。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通知本部门全体职工对名下资产进行逐一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如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多出的资产,请如实填写盘盈表(见附件2)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国资处进行核查并登记入账;如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资产丢失,使用责任人在资产平台如实反映,各部门需汇总填写盘亏表,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处将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有关部门尚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盘亏资产,应提供相应的处理意见;

(2)失窃等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资产损失,应提供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3)涉及保险索赔的还应提供保险公司的理赔凭证及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4)其他相关资料。

2.资产使用责任人有变动的执行以下操作:

(1)部门内部交接。由交接双方老师提出申请,部门资产管理员在资产平台管理系统上进行交接调整,打印交接单双方签字并部门存档;

(2)跨部门交接。申请人向部门提出交接申请,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通过资产管理平台提交申请,打印交接单,分别经调出和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交接双方老师签字后报国资处存档,国资处审核无误后予以调整。

3、待报废资产的处理

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由各部门暂时集中存放,待资产清查结束后,按学校报废处置程序进行报废处置。

(二)复查阶段(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20)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中心、部门)资产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账、卡、物是否相符;盘盈盘亏表的填报是否准确;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复查本次采取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50万以上贵重仪器100%抽查,50万以下固定资产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三)总结整改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0)

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复查的基础上,起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对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下达整改任务。对资产管理不到位的,将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2、要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3、请各部门于2019年12月13日5:00之前完成本部门资产自查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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