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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批量资产购置工作流程
2013-09-11 17:17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校批量资产购置工作流程

一、立项审批程序

申报部门立项→学校进行论证→申报部门申请采购→职能部门及学校领导审批→上报省教育厅计财处审批→上报省财政厅科教文卫处审批→上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审批并确定采购方式→纪委、审计、国资会商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建议→学校对建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完成立项审批进入招标购置程序

10个环节

二、招标购置程序

申报部门编制技术参数→委托专家审核技术参数→申报部门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法定3天)→潜在投标商对公示参数进行质疑→申报部门答疑或修改技术参数→申报部门对技术参数进行确认→招标公司制作招标文件→申报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认(投标商资质认证、售后服务、考察要求等方面审核)→计财处、审计室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认(付款方式、商务条款方面审核)→学校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申请招标编号→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学校校园网发布招标公告(法定20天)→申报部门推荐评标代表→学校委托评标代表→开标并对中标结果进行确认→发布中标公示(法定7天)→发放中标通知书→完成招标购置进入合同管理程序

18个环节

三、合同管理程序

申报部门与中标商根据招投标文件草拟合同文本→申报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确认→计财处、审计室、国资处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确认→四方审核后的合同文本报该项目经费学校主管领导签字→与中标商签订供货合同(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

4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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