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4 国有资产管理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办高[2015]250号文件要求, 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数据统计报表样表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二、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的范围包括全校各类教学、科研等实验室。实验室信息统计以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科研实验室为单位组织填写。未列入正式建制的实验室可以挂靠在本部门实验性质相近的实验室内填报。
三、教务处负责组织全校教学实验室相关信息统计上报;科技处负责组织全校科研实验室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各实验室统计报表由教务处、科技处审核汇总盖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
本次统计的实验室信息将作为以后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采购的基础数据,请各相关部门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严格把关,保证做到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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