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豫财预〔2022〕92、93、94、95号文件的通知

2022-10-08  

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加强省级部门预算管理,规范省直单位办公院区绿化建设项目、印刷费、宣传片制作费、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河南省财政厅近期出台了相关通知文件,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执行。

 文件出台前的相关支出,请各部门、各单位截至10月30日前报销完毕,逾期将不再受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0月8日

上一条:关于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学习窗丨人民日报“宣言”署名文章:什么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干什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