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充校内采购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2024-09-06  国有资产管理

为适应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工作要求,构建专业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的专家队伍,提高评审、论证、验收等质量,依据《河南中医药大学集中采购专家库管理办法》(校政字〔2018〕219号)文件要求,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扩充采购评审专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廉洁自律,在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招标采购等相关政策法规,能胜任学校采购项目评审、招标文件论证、履约验收以及相关咨询工作;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并接受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5.年龄6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和咨询工作;

6.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7.已批准进入省、市评审专家库的在册专家递交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后可直接聘用。


二、专业范围

(一)工程类

(二)仪器设备类

(三)大宗物资与服务类

(四)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类

(五)经济类

申请人员根据本人专业及所从事工作领域确定专业范围。

三、评审专家主要职责

1.前期咨询:参加项目技术论证、招标采购文件审查、校内会商,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2.中期评审:参加学校委托招标采购或校内采购等项目的评审;

3.后期验收:审核供应商是否按照招投标采购文件、供货合同履约,并出具验收意见;

4.参加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及相关固定资产的报废论证;

5.接受学校组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四、评审专家的劳务报酬

评审专家的劳务报酬,参照《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豫财购〔2017〕9号)确定。

五、申报方式

1.采取个人申请和校内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2.申请人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根据自己从事或擅长的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填报。

3.个人申请评审专家的《河南中医药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部分不填写,但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签名。

4.材料齐全后于2024年9月20日前交至国资处(俊学楼A301)或扫描件发至邮箱hzyguozichu@163.com。联系人:周钰涵,联系电话:65680618


附件:

1.《河南中医药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

2.《河南中医药大学评审专家可承担项目专业分类》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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