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岗人员资产移交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6-01-13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及合理流动,根据上级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现就各部门退休、调离、辞职、解聘等离岗人员资产移交变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产移交范围及内容

1.因发生人事变动离岗的教职工,均须办理其本人名下使用、保管的学校资产移交手续。

2.离岗人员需在离岗前1个月内将个人名下的各类国有资产(以资产管理系统查询为准)按照流程,移交给本单位资产管理员或学校相关资产接收人。

二、资产移交流程

(一)部门内部资产移交流程:

1.发起申请:由资产原使用人或资产所在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变动-变动申请-校内调拨”模块发起,勾选名下需要移交的资产后,根据业务实际选择变动原因(如离职、退休、使用人调整等)、资产接收人等信息,上传资产实物图片后提交审核。

2.接收人确认:资产接收人线下清点、移交的实物资产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确认后完成流程。

3.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资产接收人确认后,由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终审后,系统生成《河南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院处内调拨)申请单》。

(二)跨部门资产移交流程:

1.发起申请:由资产原使用人或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变动-变动申请-校内调拨”模块发起,勾选名下移交的资产后,根据业务实际选择变动原因(如离职、退休、使用人调整等)及资产接收人、调入部门等信息,上传资产实物图片后提交审核。

2.调出部门审核:系统将申请推送至调出部门负责人进行线上审批;审批不通过,资产原使用人应按照部门要求调整资产接收人后再按流程报批。

3.接收人确认:调出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系统将申请推送至拟调入部门资产接收人进行确认,资产接收人线下清点、核对移交的实物资产无误后确认即可。

4.调入部门审核:调入部门接收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申请推送至调入部门资产管理员和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完成线上流程。

5.归口管理部门终审:资产调出和调入部门双方审核确认后,由归口管理部门终审,审批通过后完成线上流程,系统生成《河南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院处间调拨)申请单》。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员做好提醒,切实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防止出现国有资产无人管理、丢失等情况发生。

2.对于人员变动后资产移交不及时、未移交的单位,由资产管理员负责督促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待资产移交完成后方可办理资产所在单位(部门)新增资产的入库登记。

3.该项工作将作为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今后凡涉及此类情况,请遵照本通知要求办理。

如有操作及业务问题,可联系国资处资产管理科,

电话:0371-6568055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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