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21-10-18  


为准确掌握学校固定资产保有和运行状况,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上级相关要求,经研究,学校定于2021101820211029日开展全校范围内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本着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

产权归学校所有的设备、家具、车辆、文物及陈列品等。

二、清查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基于各部门截止到2021年10月15日的所有在账资产,各部门资产管理员通知本部门全体职工根据国资处提供的在账资产清查表进行表格信息的完善与核查,同时教职工本人可在电脑、手机APP登录资产管理平台对名下资产进行核对,没有粘贴资产条码标签的资产,请到国资处补打资产条码标签并粘贴。

三、资产清查的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和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理。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通知本部门全体职工对名下资产进行逐一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如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多出的资产,请如实填写盘盈表(见附件1)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国资处进行核查并登记入账;如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资产丢失,使用责任人如实反映,各部门需汇总填写盘亏表(见附件2),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处将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有关部门尚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盘亏资产,应提供相应的处理意见;

2)失窃等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资产损失,应提供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3)涉及保险索赔的还应提供保险公司的理赔凭证及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4)其他相关资料。

2.资产使用责任人变动的处理

资产使用责任人有变更的,先在资产清查表的备注栏中做好标注,待资产清查结束后向国资处提交调拨单进行使用人的调整。

3、待报废资产的处理

达到报废条件且经鉴定确实无维修价值,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各部门暂时集中存放,待资产清查结束后,按学校报废处置程序进行报废处置。

四、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2、要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漏报,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3、请各部门于2021102917:00之前完成本部门资产自查工作并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老师签字确认的在账资产清查表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BN802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到电子邮箱:gzc65680556@163.com

联系人:苏老师 马老师 郝老师6568055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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