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2 国有资产管理处
项目概况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医药大学的委托,就河南中医药大学电梯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河中医竞谈-2024-04
2、项目名称:河南中医药大学电梯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17600元,最高限价:417600元
序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河中医竞谈-2024-04 | 河南中医药大学电梯维保项目 | 417600 | 4176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2 采购内容:河南中医药大学电梯维保 (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 服务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5.4 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A2级及以上);
3.3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财库【2012】124号文件中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6 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声明函;
3.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9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通过现场或邮件的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现场领取的,请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领取;邮件方式获取的,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dcgczxzbyb@163.com。
4.2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询价文件费用: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13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80618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56号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5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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