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机构设置
2018-07-03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我校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成立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而后几经机构变革,目前国资处设处长1人,副处长3人,科长5人,副科长1人,科员1人。设置科室包括:采购管理科、资产管理科、物资供应科、工程项目科、房地产管理科。

国资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建账、清查工作,管理资产账目及其数据库。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与报废处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物资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验验收入库工作。负责学校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申报、合同备案等工作。负责办理进口仪器设备的免税手续及海关监管年限内数据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学校货物、服务及小型维修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协助开发利用学校闲置资产;负责学学校报废资产的回收、处置、残值处理等工作;制定大宗报废物资处置方案,组织相关部门采用招标等方式确定报废物资回收价值并登记残值回收资金备查帐,监督报废物资回收的保管工作;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年度目标考核,会同相关单位对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房屋使用进行考核工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统计上报、资产及采购资料档案立卷、归档、移交工作等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