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2
为提高工作效率,明晰办事流程,现公开办事程序:
一、采购流程
(一)学校10-20万采购工作流程
1.采购部门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表(申报部门及经费主管部门签字盖章,计财处、国资处审核签字盖章,经费主管校领导签字)。
2.采购部门制定技术参数,根据参数自行制作采购文件。
3.计划投资额在10万(含)以上的工程项目,联系审计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4.采购项目在采购部门网上自行公示。
5.采购部门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三人以上单数的采购小组,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参与监督,依法合规的组织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
6.采购结果在采购部门网上自行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向成交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
8.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分散采购评审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俊学楼A301)
9.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二)学校20万(含)-100万采购工作流程
1.采购部门填写100万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表(申报部门及经费主管部门签字盖章,计财处、国资处审核签字盖章,经费主管校领导签字)。
2.采购部门填写意向公开信息,由招标办负责公示。
3.申购单价≥50万仪器设备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4.50万(含)以上项目,请按《河南中医药大学“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备案规定(试行)》通知要求,进行事前报告、事后备案。
5.采购部门编制技术参数并填写技术参数申报表后报招投标办公室。(俊学楼A301)
6.采购进口设备的填写进口申请表、专家论证意见表(专家组应当由五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一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本单位且熟悉该产品的专家。专家论证意见要明确规范,不得提前拟订论证意见请专家签字)、专家名单报招投标办公室。(俊学楼A301)
7.采购单一来源项目的填写专家论证意见表、单一来源情况说明报招投标办公室。(俊学楼A301)
8.计划投资额在10万(含)以上的工程项目,联系审计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9.相关材料齐全后,招标办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拟变更采购方式时,采购部门需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制作采购文件,采购部门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后走OA会审。
10.采购文件确定后招投标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
11.按程序组织开评标。
12.成交结果确认后,发布成交公告,发放成交通知书。
13.采购完成后进入合同管理程序:
(1)采购部门与成交商根据采购文件草拟合同文本;
(2)采购部门上传合同走OA进行会审;
(3)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5日内,采购部门与成交商签订合同事宜。
(4)合同签订后报招标办。
(三)学校100万(含)以上采购工作流程
1.采购部门填写100万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采购部门、经费主管部门、计财处、国资处审核签字盖章,经费主管校领导签字)。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填写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调查表、采购实施计划上传至OA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采购实施计划中的合同文本需经法律顾问审定的采购项目,联系发规处审核合同文本后附法律顾问审核意见书)
2.采购部门填写意向公开信息,由招标办负责公示。
3.申购单价≥50万仪器设备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4.50万(含)以上项目,请按《河南中医药大学“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备案规定(试行)》通知要求,进行事前报告、事后备案。
5.采购进口设备的填写进口申请表、专家论证意见表(专家组应当由五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一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本单位且熟悉该产品的专家。专家论证意见要明确规范,不得提前拟订论证意见请专家签字)、专家名单后报招投标办公室。(俊学楼A301)
6.采购单一来源项目的填写专家论证意见表、单一来源情况说明后报招投标办公室。(俊学楼A301)
7.计划投资额在10万(含)以上的工程项目,联系审计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8.相关材料齐全后,招标办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拟变更采购方式时,采购部门需提出申请、说明情况),上报项目至教育厅、财政厅审批。招标办委托招标代理/集采机构制作采购文件,采购部门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后走OA会审。
9.采购文件确定后招投标办公室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发布采购公告。
10.按程序组织开评标。
11.成交结果确认后,发布成交公告,发放成交通知书。
12.采购完成后进入合同管理程序:
(1)采购部门与成交商根据采购文件草拟合同文本;
(2)采购部门上传合同走OA进行会审;
(3)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5日内,采购部门与成交商签订合同事宜。
(4)合同签订后报招标办,由招标办负责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
二、验收流程
1.仪器设备(家具)到货时,由使用单位和供货商进行货物交接;
2.仪器设备(家具)安装调试完毕后,使用单位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货物设备及服务项目验收单(50万及以上)》验收单,并组织初次验收,初验合格后进行学校验收;
3.学校验收工作组由学校使用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技术专家等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工作。
4.使用单位应做好验收前准备工作,并向验收工作组提交以下资料:①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③合同;④技术资料、售后服务资料和使用手册(中文或中外文对照)等;⑤初步验收合格报告;⑥大型仪器设备或系统安装调试后的“设备合格测试报告”及实验数据等资料;⑦其它资料:发票、形式发票、汇兑水单、海关免税单、河南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验收单(单价≧1000元)等资料。
5.使用单位对项目建设、设备使用情况向验收工作组进行汇报。验收工作组在听取汇报后,经过查验有关资料、实地对仪器设备进行功能验证和性能测试,最后出具验收结果,验收工作组人员签字确认。供应商应到验收现场,以便回答验收工作组专家的答疑。
三、固定资产入库流程
1.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或资产管理员将资产信息录入资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2.部门资产管理员初审;
3.国资处经办人终审;
4.使用人打印入账单和资产条码标签;
5.入库单位将资产条码标签粘贴在对应的资产上;
6.入库单位到计财处办理支付手续。
附:河南中医药大学资产平台使用说明
https://gyzcglc.hactcm.edu.cn/info/1036/6480.htm
四、国有资产报废要求及流程
(一)报废要求:
1.首先根据《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规定的报废年限来判断拟报废的资产是否达到报废年限;
2.达到报废年限无法使用且经鉴定确实无维修价值的固定资产才可申请报废;
3.有报废需求的部门整理报废清单,将电子稿发送给国资处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国资处制作明细表由各部门上传OA审核。
注意:报废后要按处置申报表数据提交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销账,因此各部门在填写《处置申报表》时一定要认真核对资产“分类、价值、台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以免造成备案审核不通过,无法销账。
(二)OA审核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公--业务办理--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2.处置申报表内容需手动填写
3、上传附件
附件1:《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由国资处初审时做好发给各位老师)
附件2:《河南中医药大学报废技术鉴定报告》(签字盖章后上传照片或扫描件)
(三)上交报废仓库
OA审批流程完成后,将报废资产搬至报废仓库(教学实验大楼三号停车场东头),国资处老师按规定对所报废资产进行逐件清点,无实物不报废,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建议部门报废提交申请之前先自行清点,确保核查实物无误后再提交报废申请。
重要提醒:上交报废电脑或其他存储设备时,请提前清理或销毁内部资料,以免造成重要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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