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6 国有资产管理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凡存在此类情况的部门,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确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项目统计表》(见附件二),该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本单位报送信息全面、准确,如因漏报、瞒报等情况引起的一切后果,由部门自行负责;无相关情况的部门,无需报送,但要根据部门实际,适当确定知悉范围。
二、具体时间要求
存在此类情况的部门,请于3月8日前汇总填写统计表(附件二),连同自查清理情况说明一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报送方式
所有纸质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BS805室),同时电子版材料通过邮件的形式报送,收件人:周老师,联系电话:65680618;邮箱:hzygzc@163.com
附件一:豫财购﹝2021﹞1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附件二:政府采购入围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项目统计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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